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不同有产生是什么原因不同、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法律效力不一模一样、法律责任不同、期限限制不同。无效合同指的是合同不拥有生效的要件而且不可以弥补,对当事人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而可撤销合同是即该合同虽然已经生效,但因为订立时存在一些缺陷,当事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其法律效力。
1、产生是什么原因不同
可撤销合同产生是什么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风险国家利益;而无效合同产生是什么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欺诈、胁迫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害公共利益,损害第三人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
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
可撤销合同中涉及意思表示虚假的问题,因此撤销权人有权决定是不是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干涉;而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常常具备明显的违法性,因此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涉权。
3、法律效力不一模一样
无效合同虽然合同已经成立并存在,但自始自终都是无效的,它一直没办法转变为有效合同,因此也是一种绝对无效的合同。可撤销合同并不是绝对无效,其在未被撤销前仍然是有效的,维持着法律效力,只不过法律赋予一方当事人享有撤销权。
4、法律责任不同
无效合同不但自始至终不可以产生法律效力,而且有关当事人可能还要对其行为承担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一般是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而可撤销合同是依据享有撤销权一方当事人的主观意愿而决定其法律义务和责任的。
5、期限限制不同
对于可撤销合同,撤销权人假如要行使撤销权就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超越行使期限,撤销权人丧失撤销权,不能行使撤销权,此时合同有效;而无效合同则没有期限的限制,其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
1、无效或者可撤销的合同在被认定无效或者被撤销后自始没法律约束力。
2、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3、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办法的条约的效力,如关于管辖权、法律适用的条约即是有关争议办法的条约。
4、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获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可以返还或者没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他们因此所遭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获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由于无效合同是风险国家、公共、和第三人的利益,并且是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所以无效合同即便是当事人想履行其合同义务,国家法律也是坚决不可以允许的。这体现了国家利益、人民利益需要用国家法律的强制力量来保证有效的合同的正当履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没办法预见的、不是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他们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质状况,依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未经授权,不能转载本站原创内容,不然将追究法律责任,日前有不法分子紧急侵犯本站权益,已走法律程序!